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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东莞政府网公布了《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东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东莞将加大廉租房保障范围、东莞市户籍人口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以及申请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和程序等。
市民对这两个办法如有意见,可于4月7日前将书面意见寄送、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给东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法规科。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13楼84号,邮政编码:523888 传真:(0769)22831352 电子邮箱:dg2831352@163.com
本市户籍方可申请经适房
担心房价太高的低收入家庭今年可享受到物美价廉的经济适用房。东莞政府网昨日公布《东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东莞户籍市民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记者获悉,首批超过1000套经济适用房计划今年投放市场。
套型面积60平方米左右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因此单身汉不能申请经适房。
记者留意到,在原《东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5-2010)》中,我市经适房户均面积规定为80平方米,这次的《东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提出,经济适用房套型面积一般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
人均月收入低于1200元可申请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其中一个条件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的3倍。记者了解到,目前东莞最低生活保障线为每月400元。也就是说,在标准不更改的前提下,人均月收入要低于1200元方可申请经济适用房。
此外,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房改房、集资房、落实侨房政策安置房或已享受其他购房优惠政策的,原则上不能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租住公房或廉租房的申请家庭,购买并入住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在3个月内退回原租住的公房或廉租住房;逾期不退的,按原价退回所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
每套经适房皆“明码标价”
由市财政投资建设或在普通商品房配建的经济适用住房,接受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家庭申请;由镇投资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则接受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家庭申请。
至于市民最关心的价格问题,市房管局负责人表示,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管局及建设单位,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拟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此外,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实行明码标价,单套售价将计算楼层、朝向等差价,销售价格不会高于房管部门规定销售基准价格及上浮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可采取一次性付款、申请商业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或组合贷款等付款方式付款。 5年内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东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已购买和入住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可根据户籍管理规定办理入户当地手续。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只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70%的比例向市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如果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情况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使用年限和成新折旧进行回购。回购后的经济适用住房性质不变,仍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相关规定
申请经适房条件
申请经适房的家庭,需同时满足以下5个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中,配偶及未成年婚生子女的户口要求可适当放宽);
(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的3倍;
(三)家庭人均资产低于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的20倍;
(四)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8平方米;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申请程序
1.申请:填写《东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申请表》(以下简称购买申请表),并向房管所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2.房管所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户口、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申请人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在申请人所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公示完毕,通过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公开摇号在市监察部门、公证部门及入围申请人代表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依法公证。
4.轮候与配售:市房管局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选房顺序轮候,并根据房源情况,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准购证。
5.选房:申请家庭凭准购证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选择购房的,申请人可挑选住房2次。申请人选定住房后,应当即时签署《选房确认书》,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
焦点关注
经适房价格优势明显
首批经适房计划今年投放
关注1:经适房价格会低多少?
经适房价格优势明显
按照《东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
“但重要的是,经济适用房免去了土地出让金,所以最后的价格肯定大大低于同地段同类型商品房价格。” 市房管局副局长谢卫东表示,经适房楼价肯定会低,但低多少不好说,还要看到时各项建筑成本的测算结果。
也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土地出让金计算在商品房开发成本,由于去年土地价格持续走高,预计部分楼盘的销售价格有一半将支付土地出让金,因此经济适用房项目的价格优势明显。
关注2:首批经适房何时投放?
首批经适房计划今年投放
谢卫东表示,东莞首个经济适用房项目预计今年开始投放市场,整个项目共有经适房3300多套,今年将投放1000套左右。
记者了解到,该项目为东莞首个经济适用房及市区首个廉租房项目,地处东城环城路边九头村,位于东莞一中与高级中学的正对面,环城南路的北侧,台心医院的西侧,离莞长路与环城路交汇处不远。其中经济适用房大约20万平方米,廉租房大约12万平方米,社区公建配套4万多平方米。项目主力户型为40-60平方米的一房一厅和两房一厅,周边生活配套方便,还拥有一个占地6800平方米的幼儿园,一个占地4200平方米的小学。
关注3: 房地产项目是否需硬性搭配经适房?
房地产项目可按需配建
记者发现,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有3种方式:由政府投资建设或收购空置商品房,也可在房地产项目中配建。
谢卫东表示,《东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后,各镇(街)应当做好低收入住房困难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档案,根据需求情况编制辖区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解困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谢卫东也表示,《东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已经为硬性规定房地产项目搭建经适房预留空间,以后如果有需要,可能会要求房地产项目搭配建设经适房。
回应
发展商:
会分流少量客户但影响不大
光大地产营销总监赵洪亮向记者表示,经济适用房对商品房市场究竟有多大影响,主要看政府怎么定价。按照每年东莞住房消费30000套的需求量,经济适用房只占到百分之十左右,影响不是很大。目前建安成本都是一样的,差别主要就在土地方面,而且经济适用房限制较多,只针对东莞本地户籍人口,而东莞本地户籍人口当中很多都已经买房了,因此总体上看影响不大,但是还是会分流部分消费者。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发展商老总告诉记者,政府推出这么多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确实是一项惠民政策,也是稳定东莞房价的一种手段。但是对商品房市场的影响应该不大,因为有严格的条件限制,经济适用房只适合急需房子住的人,而且就地段而言,经济适用房显然没有商品房那么有优势。而现在市场上很多消费者都是自住和投资两种打算的,如果考虑到理财,很多人还是会考虑买商品房的。
廉租房租金为1元/平方米
《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办法》)对廉租房的保障范围扩大了不少,不仅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能够从中受益,包括农村户籍居民在内的全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市民也有可能获得廉租房保障。
农村户籍也可享廉租房保障
以往享受住房保障的为我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以及属我市户口的重度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因经济困难而无法解决基本住房的家庭。
这次提出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全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如果《办法》得以实施,我市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今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家庭人均资产少于4800元的本市户籍人员都有可能享受到住房保障。人均保障居住面积标准为18平方米。
廉租房今年租金为1元/平方米
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管局、市财政局根据租金市场情况每年拟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今年廉租住房租金为1元/平方米。
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可自行到市场上租赁住房,然后获得住房补贴。但申请家庭原已租住公房,现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原租住住房必须退回原产权单位。
申请家庭所承租的房屋租金超过房管部门核定标准的,超出部分由其自行承担;低于核定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额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实物配租优先解决低收入家庭
实物配租,是指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廉租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即1元/平方米收取租金。廉租住房的日常维修、设备更新和空置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由市、镇(街)财政按比例分担。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必须维护房屋和设备的完好,自行缴纳水、电、燃气和物业管理等费用。廉租住房小区实行属地管理。由项目所在镇(街)负责户口、治安、文教、卫生和计生等工作。
实物配租方式优先解决经市民政局核定的社会保障线以下的低收入家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烈士家属、优抚对象、军队离退休人员、待业复员军人及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实物配租对承租户配租的面积也有规定,2人户及以下配租面积为40平方米以内,3人户配租面积为60平方米以内,4人户及以上配租面积为80平方米以内。
已承租市直管公房可申请租金核减
现已承租市直管公房或本单位自管公房的住房困难户可申请租金核减,申请成功后可按照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给予减收住房租金。申请家庭租赁的公房在房管部门核定的总保障面积范围内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计收租金,超出总保障面积部分按原来公房租金标准计收租金。
已办租金核减的房屋需要修葺的,由房屋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向所在镇(街)房管所申请修葺,经镇(街)房管所及市房产管理局审批同意后,纳入年度预算,由市镇(街)财政分担。市直管公房的维修费用,由市财政全部分担。
- 相关规定
租赁住房补贴计算方法
目前市场平均租金城镇为10元/平方米,农村为7元/平方米,廉租住房租金为1元/平方米。
标准
申请家庭获得的租赁住房补贴=(市场平均租金-廉租住房租金)×(保障面积-自有住房面积)。其中人均保障居住面积标准为18平方米;家庭人口计算方法1人户按1.5人计算,2-4人户按实际人数计算,4人户以上每增加1人按0.8人计算;若保障面积减去自有住房面积后不足18平方米的,按1人户计算补贴;
解读
假设一符合条件的家庭5口之家其自有住房为20平方米,他们以15元/平方米的租金,在城镇租了一栋100平方米的房子,那么他们每月将获得(10-1)×(18×4.8-20)=597.6元的租赁住房补贴。但如果他们以9元/平方米的租金,在城镇租房,那么他们每月每平米只能获得8元的补助。
申请廉租房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中,配偶及未成年婚生子女的户口要求可适当放宽)
(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倍(今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
(三)家庭人均资产少于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的10倍(今年家庭人均资产少于4800元)
(四)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8平方米
(五)未享受过以下优惠政策:1、购买过农民公寓;2、在解决农村住房难中享受过集中建房和泥砖房改造政策。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表(一式两份)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或离异的提供相关证明;
(二)现住房情况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和租赁合同;
(三)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年度收入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家庭资产情况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户籍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六)现役军官、军队文职干部提供经东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的符合转业安置本市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属市民政局核定的低保家庭提供《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保障证》。
提交材料
(一)申请表(一式两份)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或离异的提供相关证明;
(二)现住房情况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和租赁合同;
(三)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年度收入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家庭资产情况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户籍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六)现役军官、军队文职干部提供经东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的符合转业安置本市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属市民政局核定的低保家庭提供《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保障证》。
前款规定材料涉及各类证件或合同等的,应当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核对后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