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房地产网 > 地产新闻 > 政策法规 > 正文内容
关键字
中央廉租房保障资金:当地财政困难程度占比提高
http://www.homedg.com  2008-7-28 9:43:30  东莞房地产网
字号:[
发表评论 推荐给好友 打印文本 关闭

财政部日前发布的“关于修订《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提高了“财政困难程度”这个因素在考虑拨付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时的权重。新的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原来的办法同时废止。


根据新办法,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按照有关地区的财政困难程度、上年度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展情况等因素以及相应的权重,计算分配给财政困难地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困难程度与上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展情况,权重各占40%和60%。其中,上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展情况,以上年度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户数、实物配租户数以及上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实际支出金额为考核因素,其权重各占30%、20%、10%。


此前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分配因素中,财政困难程度与上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展情况,权重各占30%和70%。

来源:中国证券报 周明
发表评论 推荐给好友 打印文本 关闭
相关连接
推荐楼盘
 
二 手 房 更多
 
  相关新闻
 
讨 论 区
 

热点新闻
东莞获“国家园林..
寻常材质不同位置..
东莞2月楼市:房..
沿海丽水佳园二期..
楼市论坛 进入社区
购房工具
商品房购房计算器 银行按揭利率计算
商业贷款等额本金计算 商业贷款等额本息计算
提前还贷计算器 商业贷款计算器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计算器
二手房评估计算 购房能力评估计算
精彩推荐 SOU0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