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房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等级动态管理 根据《东莞市房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实行房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年度审核制度,评定相应的资质等级;年审不合格的,不得从事房产中介活动。“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办事程序 (新申请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 房地产价格评价机构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 三、法人代表证明文件; 四、专职房地产估价师、估价员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同时出具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协议和与原注册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文件; 五、机构章程(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股东本人签字); 六、验资报告,原件或复印件(交验原件); 七、出资人情况介绍; 八、当地人才服务中心提供的机构出资人及专职房地产估价师、估价员人事代理情况证明; 九、聘用专职房地产估价师、估价员的劳动合同原件(经劳动部门鉴证); 十、营业场地证明; 十一、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注:参考材料 粤建房字[2002]49号 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及2002年度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年审换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