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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news.homedg.com  2005-4-13  东莞房地产网

一、适用范围
1999年1月1日以后新增建设项目用地。
二、所需资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应附有场址选择和土地使用章节,包括项目用地选址情况、用地规模、占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情况,拟占用土地类型、占用耕地概况及补偿措施等内容);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4、最新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图;
5、规划红线图(市区范围须规划许可证或项目选址意见书);
6、《广东省使用林业用地许可证》(涉及占用林地的)
7、建设单位资质证明;
8、其他有关文件。
以上资料报省一式两份,报市一式一份。
三、办理程序
1、建设项目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分局领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
2、建设项目单位持以上材料向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分局申请项目的初步审查;
3、国土资源分局按照预审审查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加具初审意见;
4、国土资源分局将有关预审材料送市局办文窗口;
5、窗口收到齐全的材料移交给资源规划科审核;
6、资源规划科根据审核情况,5个工作日向所在地国土资源分局和建设单位出具预审批复。
省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程序由建设单位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预审申请,由市国土资源局完成初审意见,报省国土厅审批。
四、流程图:

五、批复文件: 建设用地项目预审批准文件。
六、审批期限: 由收齐材料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审报告。其中,国土资源分局5个工作日,市国土资源局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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