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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备案登记

news.homedg.com  2005-4-13  东莞房地产网

申办条件(办理须知)

    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

办理程序

1、即到即办;

2、由建设局办事大厅(  )窗口收验材料;

3、在《东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上加具备案意见。(若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须办理变更手续。)

提交材料

1、《东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2、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复印件;

3、受让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受让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文/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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