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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谁应该为房产中介的“诚信缺失”买单?

news.homedg.com 2006-7-7 东莞房地产网

2005年11月6日,北京佰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董雪勇借助多家媒体公开承诺,将在今年6月付清所有业主的房屋租金。时至今日,众多业主仍然拿着佰家打的白条,佰家公司以及董雪勇本人却“消失”了——记者最近频频接到受害者的投诉电话,反映佰家公司以前接待他们的办公地点已人去楼空,他们不知该找谁讨回公道。

真相至此大白,董雪勇的承诺也许只不过是“金蝉脱壳”——他可以利用这半年时间从容地处理完在京的所有财产,然后溜之大吉。本刊当初也替他的承诺做过报道,因董雪勇亲自跑到报社来,拿着很多材料,诉苦说他并不是真心想骗大家,而是公司暂时遇到了经营上的困难,并列举自己在京还有哪些财产,完全有能力还清所有拖欠的租金。后来他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偿还了一部分业主的房租,并承诺截至今年6月还清所有业主的欠款。本人一直相信“人性本善”,想想这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很多业主可以免去无谓的反复奔走,只等着拿钱就可以了;又鉴于当时事态已比较严重,甚至有失去控制的倾向,于是积极地报道了他的这个承诺。很多业主在看到报道后都表示,既然晚报说了他会还钱(实际上是董雪勇自己说的),那我们就好好等着吧——谁知人竟然可以无耻到这种地步!如今6月已过,董雪勇的承诺在哪里?他的人又在哪里?

我们一直都在说中介的诚信问题,说来说去诚信一直都是个问题。那么问题的根源到底在哪里?如果说人性不可靠,我们靠什么才能保持一个诚信的市场环境?自从佰家爆出丑闻,受害的业主们接二连三地到市建委、工商局、公安局、人民法院上诉,为什么在如此众多的国家机器的眼皮底下,在长达半年的时间内,区区一个中介公司的老板能如此从容地脱身?粗略地计算一下,一套房子一年的租金平均在1万元左右,按照董雪勇当时自己说的,受害业主为600多位,那么业主们的集体损失至少达到600万元。谁该为这笔损失负责?我对质问我的受害业主们说,这件事媒体是负有一定的责任,但是媒体没有赔偿的义务和能力。有法律专家建议,如果拖欠的房租最终得不到佰家的给付,那么业主们应该申请“国家赔偿”。由此看来,因为“诚信缺失”而造成的损失,是否应该由国家买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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